利潤是你的——但怎麼拿出來最省稅?
你的公司今年賺了 200 萬港元。這筆錢留在公司還是拿出來?以分紅還是工資的形式拿出來?這兩個問題看似簡單,但涉及的是香港稅制中一個重要但常被低估的決策點。
在香港,股息是免稅的——無論是對公司還是對個人股東。但這是否意味著「分紅一定比工資好」?不一定。答案取決於你的具體情況。
工資的稅務處理
對公司來說:
支付給股東兼董事的合理工資是公司的可扣減開支,可以減少公司的應評稅利潤。舉例來說,如果公司利潤是 200 萬港元,公司向你支付 120 萬港元的董事薪金,則公司的應評稅利潤降至 80 萬港元——利得稅從約 33 萬港元降至約 6.6 萬港元。
對個人來說:
你收到的 120 萬港元薪金需要繳納薪俸稅。以一名已婚、有兩名子女的納稅人計算,應課稅收入為 120 萬 − 26.4 萬(已婚免稅額)− 26 萬(兩名子女)= 67.6 萬港元,按邊際稅率計算,薪俸稅約為 7.9 萬港元。
總稅負:
公司利得稅 6.6 萬 + 個人薪俸稅 7.9 萬 = 14.5 萬港元
分紅的稅務處理
對公司來說:
股息不是可扣減開支——公司必須先用利潤繳納利得稅,然後才能分派股息。
對個人來說:
香港股東收到的股息完全免稅——沒有股息稅、沒有預扣稅。
總稅負:
公司全額 200 萬利潤繳利得稅:首 200 萬 × 8.25% = 16.5 萬港元。個人收到股息後:0 港元。
比較:工資 120 萬 + 分紅 80 萬 vs 純分紅 200 萬
| 方案 | 公司利得稅 | 個人工資薪俸稅 | 總稅負 |
|---|---|---|---|
| 純分紅(200 萬全留作股息) | 16.5 萬 | 0 | 16.5 萬 |
| 工資 120 萬 + 分紅剩餘 | 6.6 萬 | ~7.9 萬 | ~14.5 萬 |
| 工資 50 萬 + 分紅剩餘 | 12.4 萬 | ~0(低於免稅額) | 12.4 萬 |
表格說明了關鍵點:小額工資(在個人免稅額範圍內)幾乎不用繳薪俸稅,同時為公司節省利得稅——這是最優策略。
最優策略的簡單公式
- 支付一筆「合理」工資給股東兼董事——金額控制在你的個人免稅額範圍附近或略高
- 餘下的利潤以股息形式分派——股息在公司層面已繳利得稅,個人免稅
- 工資金額的關鍵限制:必須「合理」,並與你實際為公司提供的服務價值相符。如果你的公司只有被動投資收入,每月支付自己 20 萬董事袍金就會被稅務局質疑
還有強積金要考慮
如果你以僱員身分受僱於自己的公司,你和公司都需要為你的薪金供款強積金:
- 僱主供款:薪金的 5%(上限每月 1,500 港元)
- 僱員供款:薪金的 5%(上限每月 1,500 港元)
這筆開支雖然不直接影響利得稅(因為屬可扣減開支),但它是實實在在的現金流出——也是「工資路徑」的成本之一。
跨境股東的特殊考慮
如果你的股東不是香港稅務居民(比如股東是中國內地居民或新加坡居民),分紅雖然在香港免稅,但在股東的居住國可能需要繳稅。在這種情況下,工資和分紅的稅務比較需要考慮股東所在國的稅率。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跨境稅務問題,建議諮詢專業稅務顧問。有需要時,Sleek HK 的會計審計團隊 可以根據你的具體結構提供分析和建議。
常見問答
Q:我可以給自己發放象徵性工資(如每月 1 港元)然後全部以分紅提取嗎?
可以,但要注意這可能影響你的強積金權益和某些法定福利(如工傷保險)。另外,如果你的個人免稅額很高(如已婚 + 多名子女),放棄「免稅額範圍內的工資」意味著你錯過了節省公司利得稅的機會。
Q:股息需要在報稅表上申報嗎?
個人在薪俸稅報稅表中通常不需要申報股息收入——香港對個人股東的股息免稅。但公司需要在利得稅報稅表中如實反映利潤和股息分派。
Q:如果公司虧損,還可以分紅嗎?
只有在公司有「可分派儲備」(累積利潤扣除累積虧損後的正數)時才能合法分派股息。用資本或借款來分派股息是違法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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